欢迎来到中国地质大学6165金沙总站-欢迎您!

设为6165金沙总站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 6165金沙总站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招生简章

    来源:院办  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6:04:53  点击:

    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招生简章



    中国·武汉




    一、学校与学院简介

    中国地质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2个校区,南望山校区位于武汉东湖之畔、南望山麓,未来城校区坐落在武汉“太阳最早升起的地方”未来科技城。学校以地球科学为主要特色,学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门类,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2个一级 学科入选“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围绕学科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构建以地球科学为主导,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生态系统。现有2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6个湖北省重点学科,5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 质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在全国历次学科评估中均位居前列。地球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农业科学8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进入前1%,地球科学进入前1%o。有23个学院、70个本科专业,3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自主设置二级交叉学科,1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6165金沙总站-欢迎您成立于2008年12月,是湖北省首批重点6165金沙总站-欢迎您。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分别于2008年、2013年获批湖北省重点学科。学院于2014年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8年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和湖北省重点6165金沙总站-欢迎您,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

    学院现有教职工近60名,其中教授15名,副教授20余名,博士生导师11名,教师中85%以上拥有博士学位,20余人拥有海外留学经历。涌现了以“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为代表的优秀教师群体。1名教师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2名教师入选全国思想政治理论课年度影响力人物,2名教师入选湖北省宣传文化人才“七个一百”工程,14名教师入选“湖北省中青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培育计划”,1名教师入选“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2名教师入选我校“地大学者”,1名教师获评我校教学名师,形成了一支学术思想活跃、学术水平高,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

    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等六个教研部(室)和思想政治教育系等教学机构,设有湖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地大分中心、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湖北乡村文化发展研究院、党的建设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学术积累,已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红色文化与中共党史党建、生态文明理论与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国别与比较研究、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等领域形成了鲜明研究特色。

    近年来,学院先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专项项目等各类课题100多项,获得省部级科研奖项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中共党史研究》《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期刊上发表论文6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40余部。学院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机制,在山西临猗县、湖北红安县、英山县、大悟县等地建有实践教学、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已累计为国家培养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1000余人。


    为满足广大在职人员学习深造、获取硕士学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启动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已获得学位为国(境)外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4.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或同意。

    二、申请学科专业及统考科目


    科目如下表:(学科专业方向及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详见附件1



    三、申请程序及个人资格审查

    1.网上申请

    申请时间:即日起至20241231

    ①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填报,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网上申请操作指南通过网址https://yjxy.cug.edu.cn/info/1051/2556.htm查看。

    ②申请人须通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网上预报名系统申请网址:https://cugnc.cug.edu.cn/tongShuoLogin.jsp,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将附件3模板转换成PDF版本完成电子版报名材料提交。

    2.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及资格审查

    时间: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及时关注通知)

    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继续教育服务中心(原武汉地大长江钻头有限公司)

    申请人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材料,现场采集指纹、图像,我校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②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③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④学位认证报告或学位查询结果复印件1份;

    ⑤个人项目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1份;

    ⑥填写严正声明告知书1份(详见附件4)。

    注意事项:

    ①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wcx/index.jsp)查询并截屏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学位信息的申请人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②以上报名材料均须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并按照所列顺序要求胶装成册,于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申请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胶装成册模板详见附件3)

    3.名单公示

    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名单将在网站(https://yjxy.cug.edu.cn/tdxlss.htm)进行公示。

    四、统考报名及时间安排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于2025年3月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tdxl.neea.edu.cn/)申请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报名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络支付的形式缴纳。

    5月,申请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统考考试科目:详见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下,考试大纲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https://tdxl.neea.edu.cn)下载。

    附件1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


    注:本表中所有考试大纲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

    五、培养管理

    课程学习阶段: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须参加校内集中面授课程学习,申请人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课;

    2.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需在4年内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 统考,未通过者,学校不接受学位申请。

    学位论文阶段:

    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1.申请人通过双向选择方式选择其论文指导老师,并在规定学习时限内完成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及论文答辩;

    2.申请人具备以上条件后,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校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3.两个阶段的学习期限合计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学费及缴纳方式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培养费按当年学校收费公示的标准收取。

    收缴方式:申请人通过“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http://pay.cug.edu.cn/xysf/


    七、其他说明

    1.申请人因来校学习,所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以外的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3.入学后,即可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每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如有新的政策调整,以国家的文件规定为准,学校将及时在研究生院或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

    (网址:http://graduate.cug.edu.cnhttp://yjxy.cug.edu.cn/)公布。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韦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88950 027-67886320

    邮箱:cug_tdxl2019@126.com





    [1] [2] 下一页